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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想到

上禮拜送表妹回學校的時候

繞去奮起湖玩了

陪外公外婆走走看看

山上空氣真的滿好的~~

有點涼涼但是很舒服的天氣

又沒太陽   整個很適合人居住(?)XD

 

逛了一圈(其實都賣差不多的東西ㄟ~)

我們停下來吃愛玉

還跟可愛的老闆婆婆聊天

婆婆跟外婆只差一歲!!

但是吃完愛玉,在附近嫌晃的我

東看西看,在地上發現便當排骨屍體一塊

然後店家有狗狗,想說應該是狗狗吃的

所以想跟表妹討論一下

所以就像平常一樣碰了旁邊的人一下

但是...................

 

 

我....................認錯人了!!!

GOD!!

 

而且是對情侶= =

整個大尷尬

只好很快說聲對不起然後跑掉了>"<

那對情侶一定覺得我是怪人QQ

 

結果被表妹他們知道就被笑超久的ㄎㄎ

 

是說這樣的糗事

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啦~~

這小時候就有發生的

而且每個階段都至少有一次

這能算"熟能生巧"嗎?

 

真臉綠

 

 

但還好我碰到的是對好脾氣的情侶

不然我可能就小明不飽了XD

 

玩笑話啦

 

但以後一定要抬頭看

不然絕對會有N次發生的機率

Q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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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彥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